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09810000

「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6-06-05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是內容較完整的《廢棄物清理法》修正版本,配合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改為資源循環推動法,並推動循環經濟。把應回收範圍擴及事業廢棄物與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統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事權、導入電子圍籬科技執法、加重非法棄置刑責,並提前啟動債權保全與連帶責任。
能幫助到什麼
有助於把太陽能光電板等新興事業廢棄物納入生產者責任、統一再利用管理標準、用科技掌握流向並加重非法棄置罰則,並透過連帶責任強化清理費用追償。
主要影響對象
製造、輸入與設置業者(含光電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與使用業者、公司負責人與控制公司、地方主管機關、土地所有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五、十六條之一(擴大應回收與責任業者含再生能源設備)、第十條之一(科技蒐集流向)、第三十九至三十九條之五及第七十七條(再利用事權統一、認驗證、兩年緩衝)、第四十六條(刑罰要件改為「足以生污染」並加重、敏感地區加重)、第七十一至七十一條之二(提前假扣押、處置計畫書、連帶責任、土地配合義務)。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生產者責任、統一事權、科技執法與加重刑責可堵漏並落實污染者負責;疑慮:刑罰前置化(足以生污染即罰)與負責人、大股東連帶責任可能引發比例與舉證爭議,業者遵法成本上升。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版條文最詳,適合當作各廢清法版本併案比對的基準來看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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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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