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所得稅法第四條,主張針對臨床醫護等醫事人員的補助、津貼或獎勵金部分給予免稅優待,以提高留任誘因。提案理由為醫護人力吃緊、超高齡社會醫療需求高,且部分科別醫師過勞,盼以稅賦優惠協助留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降低醫護人員特定所得的稅負、提高臨床醫事人員留任誘因,回應醫療人力短缺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領取相關補助、津貼或獎勵金的臨床醫護及醫事人員,以及稅務主管機關與醫療體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所得稅法第四條,將醫事人員特定補助、津貼或獎勵金納入免稅範圍;詳細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升醫護留任誘因、回應人力短缺與過勞、比照國外作法;疑慮:租稅公平與量能課稅、免稅範圍界定、稅收減損與其他職業的衡平。
政治雷達小叮嚀
免稅項目涉及租稅公平,可留意適用範圍界定與稅損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