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案擬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條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將育嬰留職停薪制度調整為育兒留職停薪,延長適用子女年齡,以支持現代家庭照顧需求與友善育兒政策;並完善保險給付審核及跨機關資料介接機制,提升行政效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受僱者減輕育兒壓力,鼓勵雙親共同分擔照顧責任;解決現行就業保險制度對育兒支持不足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受僱者及其家庭,特別是育有幼兒的家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就業保險法第十條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促進友善育兒政策,減輕受僱者育兒壓力;疑慮:延長適用子女年齡可能增加保險給付成本,跨機關資料介接機制可能涉及隱私與資訊安全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平衡,確保育兒支持政策與保險制度的永續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