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這草案旨在修正公路法部分條文,明確定義車輛拖救業並建立管理制度,以解決價格不透明、擅立收費名目等問題,健全產業秩序與消費者權益保障。草案新增車輛拖救業定義、規範營運管理、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及相關罰則等。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消費者避免價格不透明、超額收費等問題,保障其權益;同時幫助車輛拖救業者建立透明合理之收費規範與管理制度。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車輛拖救業者、消費者及公路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第二條、第三十四條、新增第五十七條之二、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之一及第八十一條等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建立車輛拖救業管理制度,保障消費者權益,健全產業秩序;疑慮:新增規範可能增加業者經營成本,影響服務價格與品質。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草案時,應注意業者與消費者雙方權益的平衡,以及管理制度的落實與執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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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6-07-03,2026-07-0
交付審查2026-07-03,2026-07-0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6-07-17,2026-07-2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6-07-17,2026-07-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6-07-24,2026-07-2
案由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9人,鑒於近年車輛拖救服務糾紛頻傳,實務上常見價格不透明、擅立收費名目、收費標準不一等情形,影響消費者權益及公路交通秩序。現行公路法對車輛拖救業尚無明確定義及完整管理規範,難以有效建立產業秩序與消費保障機制。為健全車輛拖救業管理制度,建立透明合理之收費規範,並強化營運監督及相關罰則,爰擬具「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現行公路法對車輛拖救業尚無明確定義及管理規範,實務上車輛拖救服務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及消費者權益保障,卻常發生價格不透明、超額收費或未經合法申請經營等情事,影響產業秩序及民眾權益,爰於第二條新增第十六款,明定車輛拖救業之定義。
二、為健全車輛拖救業之管理制度,提升服務專業性及公路交通安全,爰修正第三十四條及新增第五十七條之二,將車輛拖救業納入營業汽車分類,並應向所在地公路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授權交通部訂定其資格條件、申請程序、營運監督、費用收取、車輛標識及相關限制事項之辦法。
三、近年車輛拖救服務屢傳價格不透明、擅立收費名目等消費爭議,為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爰增訂車輛拖救業應與消費者訂定書面契約,並明定不得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另授權交通部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以建立透明合理之收費制度及契約規範。
四、配合新增車輛拖救業管理制度,爰修正第七十七條及第七十八條之一,增訂違法經營車輛拖救業、違反營運管理規範及違法收費之相關罰則與檢舉獎勵制度,以強化執法並遏止非法經營亂象。
五、為利主管機關及相關業者完成制度建置及配套準備,爰修正第八十一條,明定本次修正條文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提案人
連署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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