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四十四條,區分商業繁殖與休閒植栽交易,避免民眾因分享少量植株而觸法;使法規更符合社會現況與民眾生活。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一般民眾,避免因少量植株交易而受罰;解決現行法規未區分商業與休閒交易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一般民眾、植栽玩家與種苗產業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四十四條,賦予行政機關執法彈性與法源依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使法規與時俱進,保障民眾休閒植栽交易彈性;疑慮:修正案可能削弱種苗產業管理力度,增加病蟲害防治難度。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法規鬆綁與產業管理、防治病蟲害的需要。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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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6-07-10,2026-07-1
交付審查2026-07-10,2026-07-1
案由
本院委員陳超明、林沛祥等16人,鑑於國內居家植栽風氣盛行,並將自行繁殖之少量植株進行交流與少量交易,惟此舉違反現行規範,不僅引發擾民爭議,亦有違比例原則,爰擬具「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使法規與時俱進,既能維持市場管理秩序,亦能貼近社會常理與民眾生活實況。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居家植栽風氣盛行,民眾常將自行繁殖之多肉植物、鹿角蕨等植株進行少量交流與交易。然依現行《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凡販售種苗者皆須取得登記證,違者面臨重罰。現行法規未合理區分「商業繁殖」與「休閒趣味之少量交易」,致使單純分享之植栽玩家面臨受罰風險,不僅引發擾民爭議,亦有違比例原則。
二、為兼顧國內種苗產業發展、落實病蟲害防治,同時保障一般民眾休閒植栽交易之彈性,爰擬具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四十四條修正草案,賦予行政機關執法之彈性與法源依據,使法規與時俱進,既能維持市場管理秩序,亦能貼近社會常理與民眾生活實況。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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