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內容為增加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免稅額,並於民國115年1月1日施行,目的是解決少子女化問題,減輕育兒家庭的經濟負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育兒家庭減輕經濟負擔,支持少子女化問題的解決。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育兒家庭和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七條,增訂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免稅額增加百分之五十;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修正條文自民國115年1月1日施行。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育兒家庭經濟負擔,促進生育率提升;疑慮:稅收減收可能影響國家財政,實施效果有待觀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各方意見,審慎評估實施效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6-07-10,2026-07-1
交付審查2026-07-10,2026-07-1
案由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為解決少子女化之國安問題,減輕育兒家庭之經濟負擔,爰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為解決少子女化之國安問題,減輕育兒家庭之經濟負擔,爰擬具本法第十七條、第一百二十六條修正草案。
二、修正要點如下:
(一)參照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年滿七十歲者免稅額增加百分之五十之規定,於第十七條增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百分之五十。
(二)第一百二十六條明定本次修正條文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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