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25260000

「網際網路媒合客運服務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排入院會
最新進度
2026-07-14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草案擬具網際網路媒合客運服務管理條例,旨在確立平台業者實質責任負擔者地位,強制其承擔交通事故與安全事件之連帶賠償責任,並要求公開計費標準與抽成比例。草案希望建立權責相符、公平透明之數位運輸監理架構,解決現行法規監理落差與市場失衡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乘客與駕駛,解決傳統運輸業與平台業者之間的權責爭議,保障其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網際網路叫車平台業者、乘客與駕駛。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現行法規對於網際網路媒合客運服務之規範,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確立平台業者責任,保障乘客與駕駛權益;疑慮:可能增加平台業者營運成本,影響服務品質或價格。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各方權益與利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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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6-07-10,2026-07-1
交付審查2026-07-10,2026-07-1

案由

本院委員黃健豪、蘇清泉、許宇甄、廖偉翔等18人,鑒於近年網際網路叫車平台憑藉資本與技術優勢,已成為我國客運市場之營運主力。然現行法規仍將其限縮於「資訊媒合業者」之定位,導致實質掌握「訂單分配」、「動態定價權」與「演算法」之數位平台,得以規避傳統運輸業應負擔之營運與安全管理責任,形成「形式合作、實質控制」之嚴重監理落差與市場失衡。為回應基層產業訴求並落實「具有實際功能性監理原則」,防堵平台將營運風險與交通事故責任全數轉嫁給底層駕駛與傳統車行,爰擬具「網際網路媒合客運服務管理條例草案」。本草案旨在確立平台業者實質責任負擔者地位,強制其承擔交通事故與安全事件之連帶賠償責任;同時要求全面公開計費標準與抽成比例,並明定動態計價以防範特定時段之惡意哄抬;此外,亦納入平台駕駛之異常軌跡通報與設立計程車產業轉型基金等規範,期能建立權責相符、公平透明之數位運輸監理架構,保障乘客與駕駛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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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網際網路媒合客運服務管理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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