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21人及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分別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具修正「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調整地方政府組織架構與職權;推動地方治理改革,提升行政效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地方政府優化組織結構,提升服務效能;解決現行法規與地方發展需求不符的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調整地方政府組織架構與職權;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推動地方治理改革,提升行政效率;疑慮:修正幅度大,實施過程可能面臨挑戰。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正案實施後,須密切關注地方政府運作與民眾反應。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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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委員會發文2024-04-19
交付協商2024-04-2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07-12,2024-07-1
三讀2024-07-12,2024-07-1
提案人
本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地方制度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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