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鑒於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委員在立法院院會議場內行為嚴重失序,當眾咆哮暴走傷人,以致造成國民黨委員徐巧芯受傷,嚴重傷害國會形象,柯建銘委員之暴力行為應予嚴厲譴責,爰要求柯建銘委員於院會向徐巧芯委員公開道歉,另依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規定,提案建請將柯建銘委員送交紀律委員會議處,以儆效尤。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要求柯建銘委員因在立法院會議場內暴力行為,公開向徐巧芯委員道歉,並依照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規定,將柯建銘委員送交紀律委員會議處。原因是柯建銘委員在會議中用拐杖暴力攻擊發言台,導致徐巧芯委員受傷,嚴重傷害國會形象。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維護國會秩序和形象,保障立法委員的人身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柯建銘委員、徐巧芯委員和國會整體形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針對柯建銘委員的處置,依照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規定,將柯建銘委員送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柯建銘委員的暴力行為應予嚴厲譴責,需要公開道歉和紀律處分;疑慮:是否需要將柯建銘委員送交紀律委員會,是否構成暴力攻擊。
政治雷達小叮嚀
關注國會秩序和立法委員行為規範的落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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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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