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廢止「溫室氣體排放源符合效能標準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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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7-17,2026-07-2
交付查照2026-07-17,2026-07-2
案由
環境部函,為廢止「溫室氣體排放源符合效能標準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說明
「溫室氣體排放源符合效能標準獎勵辦法」係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以下簡稱溫管法)第22條第3項授權,於106年3月15日訂定發布。鑑於溫管法於112年2月15日公布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以下簡稱氣候法),為因應國際加速減碳趨勢,強化我國溫室氣體減量作為,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產品,生產過程排放溫室氣體應符合效能標準,刪除獎勵納管之排放源溫室氣體減量之規範,且現行氣候法已有多元獎勵納管排放源溫室氣體減量之機制,包含碳費徵收制度之優惠費率及自願減量制度之減量額度等,已具類似鼓勵排放源減量之獎勵規範,爰予以廢止本辦法。
提案人
環境部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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