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範本 個人 替他人保管物品或款項時開立的保管憑證範本。物品名稱、數量與狀態應寫清楚,貴重物可拍照;保管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寄放人可隨時要回。保管條與借據法律性質不同,宜依實際情況選用。可線上填寫雙方並列印。
可用滑鼠或手指簽名,僅在本機產生。按「下載 Word」或「列印/存 PDF」會一併包含簽名。此為示意用途,非法定電子簽章。
保管條是證明「我把東西交給你保管」的憑證,物品名稱、數量、狀態要寫清楚(貴重物可拍照)。保管人不能擅自使用,寄放人可隨時要回。
保管條是證明一方把物品或金錢交給他方保管,保管人應於約定時返還原物或同額金錢;借據則是證明借貸,借用人取得金錢所有權後負返還義務。兩者法律性質不同,應依實際情況使用。
受寄人非經寄託人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使第三人使用寄託物。若寄託的是金錢,並約定受寄人得使用,可能轉變為消費寄託的法律關係。
有償保管時,受寄人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無償保管時,應與處理自己事務同一注意。因違反注意義務造成遺失或毀損,應負賠償責任。建議在保管條上記載物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