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範本 借貸 以機器、車輛等動產設定抵押擔保債務的契約範本,常見於車貸。抵押物仍由債務人使用,但依動產擔保交易法須辦登記才能對抗第三人;抵押期間不得擅自出賣或遷移抵押物,未清償時債權人可取回拍賣。可線上填寫後複製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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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如車貸)特色是:東西還你用,但設定抵押給債權人。依動產擔保交易法要辦登記才能對抗第三人。還不出錢,債權人可取回拍賣。抵押期間不能擅自賣掉或遷移抵押物。
動產抵押不需要把東西交給債權人,債務人可以繼續使用,例如機器設備、車輛;動產質押則必須把動產交給債權人占有。需要持續使用擔保物時,通常選擇動產抵押。
動產抵押依動產擔保交易法辦理,應向主管登記機關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例如債務人私下把設備賣給不知情的人,未登記的抵押權人就很難追及。
不宜自行強取。應依法定程序行使權利,例如依動產擔保交易法取回占有或聲請法院強制執行。私自取走他人物品,可能涉及民事甚至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