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合約範本 › 附條件買賣契約書

附條件買賣契約書

參考範本 買賣 分期買賣中約定價金付清前所有權仍屬出賣人的附條件買賣契約範本,常見於機器設備與車輛。依動產擔保交易法應辦理登記,買受人未付款時出賣人可依法取回標的物。可線上填寫出賣人與買受人,編輯條款後列印使用。

本範本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本站不保證其適用於您的個案。請依實際情形自行增刪修改;重大、高金額或有爭議之契約,簽署前務必諮詢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士。填寫內容僅在您的瀏覽器產生,不會上傳。

1填寫當事人與資料

填過的姓名/證號/地址/電話/公司統編會存在本裝置,方便下次一鍵帶入(不會上傳)

2條款(可勾選選用、編輯內容、上下移動、新增)

3合約全文

4簽名(選填)

當事人一(甲方)簽名
當事人二(乙方)簽名

可用滑鼠或手指簽名,僅在本機產生。按「下載 Word」或「列印/存 PDF」會一併包含簽名。此為示意用途,非法定電子簽章。

付清前東西還是賣方的

附條件買賣是分期買賣的一種:貨先給你用,但付清前所有權留在賣方,依動產擔保交易法要登記。你不付款,賣方可依法取回標的物。常見於機器設備、車輛分期。

常見問題

附條件買賣是什麼?

附條件買賣是買受人先占有標的物,但約定在付清全部價金或完成一定條件前,所有權仍保留於出賣人。常見於機器設備、車輛的分期購買。

附條件買賣需要登記嗎?

依動產擔保交易法辦理的附條件買賣,應向主管機關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例如買受人在付清前私自轉賣,未登記的出賣人較難追回。

買受人沒有付清,出賣人可以取回嗎?

買受人不依約定償還價款等情形,出賣人得依法取回占有標的物。取回後的處理,例如買受人得於一定期間內清償後回復占有,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相關合約範本

汽車(機車)買賣契約書定金收據(訂金)動產買賣契約書房屋買賣契約書(成屋)土地買賣契約書分期付款買賣契約書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停車位買賣契約書看全部 →

延伸閱讀:相關公民指南

車貸繳不出來會被拖車嗎?汽車貸款與附條件買賣定型化契約是什麼?看不懂的制式條款哪些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