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範本 商務 委託運送貨物時使用的契約範本。運送途中貨物毀損、遺失或遲到,原則上由運送人負責,除非因不可抗力、貨物性質或託運人過失;貴重物品一定要報明價值,否則賠償可能受限,建議投保運送險。可線上填寫託運人與運送人後列印。
可用滑鼠或手指簽名,僅在本機產生。按「下載 Word」或「列印/存 PDF」會一併包含簽名。此為示意用途,非法定電子簽章。
運送途中貨物壞了、丟了、遲到,原則上運送人要負責,除非是不可抗力、貨物本身性質或你自己的過失。貴重物品一定要「報明價值」,否則賠償可能受限。建議保運送險。
運送人對於運送物的喪失、毀損或遲到應負責任,但能證明是因不可抗力、運送物的性質或託運人、受貨人的過失所致者除外。
金錢、有價證券、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除託運人於託運時報明其性質及價值者外,運送人對於其喪失或毀損不負責任。託運貴重物品應事先申報價值。
應在受領時檢查並在簽收單上註記異常,拍照保留證據,並盡快通知運送人。受貨人受領運送物並支付運費後,運送人的責任在一定條件下會消滅,因此簽收前的檢查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