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合約範本 › 監護(輔助)宣告聲請狀範本

監護(輔助)宣告聲請狀範本

參考範本 家事 家人因失智、重病無法自理時,向法院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的聲請狀參考範本。能力完全不足適用監護宣告、不足者為輔助宣告,由法院指定監護人或輔助人,須附診斷證明並經鑑定,本狀僅供參考。可線上填寫聲請人與相對人後列印。

本範本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本站不保證其適用於您的個案。請依實際情形自行增刪修改;重大、高金額或有爭議之契約,簽署前務必諮詢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士。填寫內容僅在您的瀏覽器產生,不會上傳。

1填寫當事人與資料

填過的姓名/證號/地址/電話/公司統編會存在本裝置,方便下次一鍵帶入(不會上傳)

2條款(可勾選選用、編輯內容、上下移動、新增)

3合約全文

4簽名(選填)

當事人一(甲方)簽名
當事人二(乙方)簽名

可用滑鼠或手指簽名,僅在本機產生。按「下載 Word」或「列印/存 PDF」會一併包含簽名。此為示意用途,非法定電子簽章。

家人失智失能怎麼辦

當家人因失智、重病無法自理,可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完全不能)或「輔助宣告」(能力不足),由法院指定監護人/輔助人代為處理事務。要附診斷證明並經鑑定。本狀僅供參考,可洽法律扶助。

常見問題

監護宣告和輔助宣告有什麼不同?

監護宣告適用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者;輔助宣告則適用於上述能力顯有不足者。受監護宣告人無行為能力,受輔助宣告人重要行為須經輔助人同意。

誰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本人、配偶、四親等內的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的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等,可以向法院聲請。聲請應向應受監護宣告人住所地的法院提出。

聲請監護宣告需要準備什麼?

通常需要聲請狀、戶籍謄本、身心障礙證明或診斷證明書,並載明建議擔任監護人與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的人選。法院審理時會安排鑑定人對應受監護宣告人進行鑑定。

相關合約範本

離婚協議書自書遺囑(範本)婚前協議書夫妻財產制契約(約定財產制)婚後協議書婚約書(訂婚)解除婚約協議書(悔婚)收養協議書看全部 →

延伸閱讀:相關公民指南

契約怎麼成立?意思表示與要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