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範本 家事 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時使用的認領同意書範本。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後視為婚生子女,享有扶養請求權與繼承權,認領須辦理戶政登記;生父不認領時,生母或子女可提起認領之訴。可線上填寫認領人與子女資料,確認內容後複製或列印。
可用滑鼠或手指簽名,僅在本機產生。按「下載 Word」或「列印/存 PDF」會一併包含簽名。此為示意用途,非法定電子簽章。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後,視為婚生子女,有扶養請求權與繼承權。認領要辦戶政登記。若生父不認,生母或子女可提認領之訴。這關係到孩子一輩子的權利,務必慎重。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認領後,生父與子女之間發生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例如扶養與繼承。經生父撫育者,也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的認領,得否認之。因此實務上常由生母與子女(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以避免日後否認爭議,本同意書即是為此目的。
認領後應向戶政機關辦理認領登記,子女的父親欄位才會登載。戶政機關可能要求提出認領同意書、親子鑑定報告等文件,辦理前可以先向戶政事務所詢問應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