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範本 商務 品牌與網紅、直播主或YouTuber合作業配時使用的契約範本。有收費的業配依法須清楚標示為廣告或合作,不能假裝純分享或講不實內容;合約應寫清內容規格、檔期、報酬結算、揭露義務與內容保留期。可線上填寫雙方後編輯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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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收錢的業配,法律要求要清楚標示是「廣告/合作」,不能假裝純分享,也不能講不實。合約要寫清楚內容規格、檔期、報酬結算、揭露義務與內容保留期。
需要。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網紅或自媒體的推薦性廣告,要求應揭露與廣告主之間的利益關係,避免消費者誤認為個人的真實使用心得。
影片由創作者製作,著作權原則上屬於創作者。品牌若要在自己的廣告或平台二次使用,應在契約中約定授權的範圍、期間與費用。
食品、化粧品、醫療相關產品的廣告受到法規限制,例如不得宣稱醫療效能。契約應約定內容由品牌方負責審查合法性,並約定違法時的責任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