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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質權設定契約書

參考範本 借貸 以珠寶、名錶等動產出質擔保債務時使用的質權設定契約範本。質權的要件是把質物交由債權人占有,不像抵押可繼續使用;債務未清償時,質權人可拍賣質物優先受償,當舖營業另有專法規範。可線上填寫出質人與質權人後列印。

本範本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本站不保證其適用於您的個案。請依實際情形自行增刪修改;重大、高金額或有爭議之契約,簽署前務必諮詢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士。填寫內容僅在您的瀏覽器產生,不會上傳。

1填寫當事人與資料

填過的姓名/證號/地址/電話/公司統編會存在本裝置,方便下次一鍵帶入(不會上傳)

2條款(可勾選選用、編輯內容、上下移動、新增)

3合約全文

4簽名(選填)

當事人一(甲方)簽名
當事人二(乙方)簽名

可用滑鼠或手指簽名,僅在本機產生。按「下載 Word」或「列印/存 PDF」會一併包含簽名。此為示意用途,非法定電子簽章。

動產出質要把東西交出去

用珠寶、名錶等動產擔保借款(設定質權),法律要件是「把東西交給債權人占有」——不像抵押可以繼續使用。債務不還,質權人可拍賣質物優先受償。當舖營業另有專法。

常見問題

動產質權一定要把東西交出去嗎?

要。動產質權以移轉占有為成立要件,出質人必須把質物交給質權人占有。若出質人仍保留使用,應考慮改用動產抵押。

質權人可以使用質物嗎?

質權人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質物,原則上不得擅自使用或出租。若雙方另有約定可以使用,應在契約中寫明範圍,並約定孳息如何處理。

到期不還錢,質權人可以直接取得質物嗎?

不宜在清償期屆至前約定「到期不還質物就歸質權人所有」,這類流質約款的效力受法律限制。債務人未清償時,質權人可依法拍賣質物,就賣得價金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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