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範本 商務 轉讓發明、新型或設計專利權時使用的專利權讓與契約範本。專利讓與須辦理登記才能對抗第三人,受讓前應查清專利是否仍有效、有無設質或已授權他人、年費是否繳納,避免買到有瑕疵的權利。可線上填寫讓與人與受讓人後列印。
可用滑鼠或手指簽名,僅在本機產生。按「下載 Word」或「列印/存 PDF」會一併包含簽名。此為示意用途,非法定電子簽章。
專利讓與一定要辦登記才能對抗第三人。受讓前查清楚專利還有沒有效、有沒有被設質或已授權他人、年費有沒有繳,避免買到有瑕疵的權利。
專利權人以其發明專利權讓與、信託、授權他人實施或設定質權,非經向專利專責機關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讓與後應向智慧財產局辦理讓與登記。
應確認專利的有效狀態、年費是否繳納、權利範圍、是否已授權他人或設定質權,以及是否有正在進行的舉發或訴訟。
發明專利權為共有時,除共有人自己實施外,非經共有人全體同意,不得讓與、信託、授權他人實施、設定質權或拋棄。各共有人非經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以其應有部分讓與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