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讓一般國民和法官一起審重大刑案。這篇說明國民法官怎麼選出、審什麼案、和陪審制有什麼不同。
過去在台灣的刑事訴訟程序中,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主要由受過專業訓練的職業法官獨自負責。然而,為了拉近司法與社會大眾的距離,並引入多元的社會價值觀,我國正式施行了《國民法官法》。這項制度讓一般國民也有機會走入法庭,與職業法官並肩坐在審判席上,共同參與重大刑事案件的審判,是台灣司法改革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國民法官制度在學理上屬於「參審制」的一種。在這種制度下,案件是由一定數量的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組成一個「合議庭」。在整個審判過程中,國民法官不只是坐在法庭上的旁觀者,而是實際擁有聽審權、發問權、討論權以及最終表決權的審判成員。
具體而言,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會一起聆聽檢察官、被告與辯護人的陳述,檢視各項證據;在案件審理告一段落後的閉門評議階段,大家會共同討論被告是否成立犯罪,如果成立犯罪,又應該處以什麼樣的刑度。這意味著,一般公民的日常生活經驗、常理判斷與良知,將直接反映在判決結果之中。
常見的情境是,當法庭上出現專業的法律術語或複雜的鑑識報告時,國民法官可以要求檢辯雙方或法官進一步解釋,確保自己完全理解案情。在最終決定時,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必須進行充分的意見交換與討論,透過不同角度的對話,尋求共識或依法進行表決。
常見問題方面,許多民眾會擔心自己不懂法律,是否無法勝任國民法官?事實上,國民法官負責的是依據一般人的生活經驗與社會常理來認定事實與評估情節,而法律應適用什麼條文、刑度範圍如何,則有職業法官提供法律專業上的協助與說明,因此不需要具備深厚的法律專業背景也能參與。
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會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為了讓司法資源作最有效的運用,並集中處理對社會影響深遠、情節重大的刑事案件,法律針對國民法官案件的適用範圍訂有明確的原則。
一般來說,國民法官制度適用於較重大的刑事案件。例如,觸犯最輕本刑為一定年期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的案件,或是故意犯罪因而導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至於一些相對輕微的財產犯罪、告訴乃論之罪,或是少年刑事案件等,則不適用國民法官審判。
在實際情形中,這類案件往往涉及複雜的案發經過、嚴重的法益侵害,以及對社會治安與人權保障有重大影響的爭議。因此,透過國民法官的參與,能夠讓社會大眾對於這類重大犯罪的評價,直接透過法庭審判展現出來。
常見的注意事項在於,案件是否屬於國民法官案件,是由檢察官在起訴時依法認定,並由法院進行審查。當事人或一般民眾並不能自行指定或隨意申請讓某個案件進入國民法官審判程序。
成為國民法官並不是透過自願報名,而是一套嚴謹的隨機抽選與選任程序。這既是一項公民應盡的法定國民義務,也是行使司法民主參與的重要權利。
首先,司法機關會從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國民名冊中進行隨機抽選。符合資格的條件通常包含: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年滿一定法定年齡,且在轄區內居住達到一定時間以上。同時,法律也規定了多種「排除事由」,例如曾因特定犯罪被判刑、因身心狀況無法參與審判,或是身分特殊(如現職檢察官、法官、軍警、律師或特定公職人員等)的人員,不能擔任國民法官。
當民眾收到法院寄發的通知或初步候選國民法官的詢問表時,必須依法填寫並回覆。如果被進一步抽選為候選國民法官,則須親自前往法院參加「選任程序」。在選任程序中,法官、檢察官與辯護人會對候選人進行詢問,以確認其心智狀態公正中立、沒有偏見,雙方也可以依法提出一定名額的無理由或有理由不選任請求。
常見情境包含:某些受通知的民眾因為正值重大考試、家庭照顧負擔沈重、工作上有不可替代的緊急業務等正當理由,可以向法院申請辭任國民法官。法院會審酌其提出的事由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免除或辭任條件,來決定是否准許其免除職務。
參與國民法官審判,對於被選中的公民而言,是一段特殊的法律經驗。為了確保審判的公正性與國民法官的人身安全,法律賦予國民法官相對應的權利,也訂下了必須遵守的義務。
在權利方面,國民法官有權利要求雇主給予公假,且雇主不得因員工擔任國民法官而做出扣發薪資、降職、解僱或其他不利的處分。此外,參與審判期間所需的交通費、膳食費以及按日發給的日費,國家皆會依法給予補貼,以確保國民不會因為經濟因素而無法參與。
在義務方面,國民法官必須全程參與開庭審理,並嚴守秘密義務。因為審判過程中可能會接觸到許多敏感的案情細節、被害人隱私或未公開的證詞,國民法官在案件審結甚至評議前後,都必須遵守法律規定,不得擅自將評議內容、合議庭成員的意見或案件機密洩漏給外界或媒體,違者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注意事項包括:國民法官在審判期間必須保持「心證中立」,不能在法庭尚未審結、合議庭尚未進行最終評議之前,就自行對外發表對被告有罪或無罪的評論,或是私下接觸案件當事人與證人。
推動國民法官制度的核心目的,在於打破過去司法與社會大眾之間的藩籬。長久以來,外界常有一種印象,認為職業法官長期處於法律專業的象徵中,其判決有時可能與一般民眾的社會生活經驗產生距離。
透過引入國民參與,不僅能把社會多元的價值觀、生活常識與公平正義的直覺帶入法庭,也能夠提升整個刑事審判程序的可信度與透明度。當一般國民親自走入法庭、了解檢辯雙方攻防的實況後,對於司法運作的複雜性與審判的難處,往往會有更深刻的體會與理解。
常見問題中,大眾常問這項制度是否會讓審判品質變得不穩定。制度設計上透過了職業法官在法律適用上的引導、證據能力的審查,以及國民法官在事實認定上的共同把關,試圖在專業與民主參與之間取得平衡。隨著制度在台灣持續運作,它正逐步改變台灣的法庭文化,也讓公民社會與司法體系建立起更深厚的信任與對話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