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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本標準規範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訓練證書費的收費項目、金額及相關規定,目的在於明確收費基準,以確保訓練品質及推動產業發展。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09-05-01・共 3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
第十條
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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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申請核發或補(換)發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訓練合格證書,應繳納證書費,每張新臺幣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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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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