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 › 第12條

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 第12條

本行經營業務所發生呆帳之核銷,由財政部依所得稅法,核定額度,授權理事會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 全文第12-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