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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辦事細則 第37條

第 五 章 附則
本校文書管理、事務管理及財務管理依相關法令辦理。
AI 白話解釋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38條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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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