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央銀行檢查金融機構業務辦法 › 第13條

中央銀行檢查金融機構業務辦法 第13條

檢查人員對於檢查事項,應負守密責任,檢查後對於受檢機構之業務情形 ,除呈報外,不得對外洩漏,或告知受檢機構。但領隊檢查人員得於檢查 期間邀集有關人員,就檢查事項充分溝通。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中央銀行檢查金融機構業務辦法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