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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 第17條

第 三 章 概算之編製
為統籌全國財力資源,俾合理分配及有效運用,直轄市、縣(市)政府各 類公共建設計畫,應依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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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之編製」的其他條文

第11條各主管機關應依國家建設長期展望及國家發展計畫,妥為辦理相關計畫之規劃與編報作業,以達成政府整…第12條各主管機關應依行政院訂定之本年度施政方針及中程施政計畫,擬定本年度施政計畫。前項年度施政計畫…第13條各主管機關編製歲入概算時,應參照主計總處與財政部會商確定之歲入滾推原則,並衡酌以前年度及一百…第14條各主管機關編製歲出概算時,應依行政院核定之預算籌編原則及編製中程與年度計畫、概算應行注意辦理…第15條各主管機關歲出概算所列各項費用,應力求詳實,其屬共同性費用項目,並應依主計總處所定共同性費用…第16條各主管機關對於所管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應詳加審核;其審核結果,所列盈(賸)餘之應解庫額及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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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