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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審辦法 第38條

各類預算科目之編號,應依「預算科目編號注意事項」 (附件二十) 規定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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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