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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第26條
第 一 編 總則 › 第 三 章 未遂犯
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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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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