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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第28條

第 一 編 總則 › 第 四 章 正犯與共犯
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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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