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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第82條
第 一 編 總則 › 第 十一 章 時效
本刑應加重或減輕者,追訴權之時效期間,仍依本刑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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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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