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 第29條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29條

雇主對於所僱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得於其符合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時,或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前二年內,提供退休準備、調適或再就業之相關協助措施。 雇主依前項規定辦理時,中央主管機關得予補助。
AI 白話解釋
← 第28條看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全文第3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