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主計機構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 第2條

主計機構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第2條

一級主計機構對所屬主計機構之設置、主計員額、設置科(課、組、股)數、職稱配置等相關事項,應積極本於權責協助規劃擬訂,以利主計業務推動。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主計機構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