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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第8條

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年度預算編製事項。 二、預算分配、執行及保留事項。 三、收支審核及記帳憑證編製事項。 四、採購業務監辦事槓。 五、補助款申撥、保留事項。 六、會計報告編製及辦理上級暨審計機關查核事項。 七、會計簿籍編製及會計案管理事項。 八、年度決算編製事項。 九、料帳處理事項。 十、現金及預算執行查核事項。 十一、統計業務事項。 十二、主計機構組織、主計人員之任免、遷調、考成(績)、考核、獎懲及訓練管理事項。 十三、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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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