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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指定氣象產業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20條

非公務機關應隨時參酌業務與安全維護計畫之執行狀況、社會輿情、技術發展及相關法規增修等因素,檢討所定安全維護計畫,必要時予以修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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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