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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七堵檢車段辦事細則 第8條

經指派擔任總務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預算分配及執行事項。 二、消防業務及各項設備之維護、訓練事宜。 三、辦理所屬文康小組活動之規劃及經費之執行事宜。 四、辦公廳舍內外場所清潔、修繕、維護使用及宿舍管理事宜。 五、財務、事務用品採購及管理事項。 六、一般性財產、保管品之登記、保管及管理事項。 七、收支審核及請款報銷清單編製、現金出納、有價證券保管及出納帳冊報表帳務處理事項。 八、印信典守、文書流程管制,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及文書保密事項。 九、辦理個人所得稅之扣繳及申報事項。 十、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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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七堵檢車段(以下簡稱本段)業務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之。第3條本段掌理客貨車行車運轉、檢修技術、電氣檢修、勞工安全衛生、材料、總務、人事、政風等項業務。第4條經指派擔任行車運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客貨車運轉、列車檢查。二、行車事故調查處…第5條經指派擔任客貨車檢修技術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客貨車之檢查及修理事宜。二、動力客…第6條經指派擔任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二、年度…第7條經指派擔任材料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辦理物料之請領、保管、監守、配發及料帳處理事…第9條經指派擔任人事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機關組織編制事項。二、機關人力規劃及評鑑事項…第10條經指派專任政風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政風法令宣導事項。二、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第11條段長綜理段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段長襄助之。其餘各級人員,各承長官之命,處理業務。第12條本段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級授權決定,分層負責明細表報請機務處核定施行。第13條各層主管對前條逐級授權事項,如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逾越權限或指示原則者,得隨時糾正之,必…第14條依分層負責之規定處理公務,如遇臨時特別案件必須緊急處理時,各層主管得依其職掌先行處理補請核定…第15條本段各級人員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或請假時,應依規定指定適當人員代理其職務。第16條本段設段務會議,以段長、副段長、各級主管組成之。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第17條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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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