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嘉義機務段辦事細則 › 第5條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嘉義機務段辦事細則 第5條

經指派擔任指導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乘務員訓練、考查乘務員工作狀況。 二、考核乘務員服務成績、行車設備之調查等。 三、其他交辦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嘉義機務段辦事細則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