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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電力段辦事細則 第3條

本段掌理電力技術業務及電車線設備、變電及遙控設備維護保養與勞安、政風、人事、總務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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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