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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風景特定區管理處組織規程 第8條

本處為因業務需要,得各在花蓮、台東地區及綠島分設管理站。 前項管理站置主任一人,所需工作人員就本規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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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