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郵政總局郵政博物館辦事細則 › 第6條

交通部郵政總局郵政博物館辦事細則 第6條

事務課職掌如左: 一、本館文件之收發、繕校、稽催及保管事項。 二、本館警衛、消防等安全防護與環境清潔衛生維護事項。 三、郵政博物、票品展出、典藏應予配合支援事項。 四、對外連繫及財物、事務管理事項。 五、其他不屬本館各課主管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交通部郵政總局郵政博物館辦事細則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