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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電信總局臺灣北區電信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7條

線路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線路建設工程施工及線路維護、零星增援、改良及遷移桿線等之規劃 、管理、驗收、檢驗、督導、考核及審擬事項。 二、線路改進之規劃、管理、統計、分析、研究事項。 三、用戶障礙申告之受理、機線障礙之測試及派修、用戶電話設備之查修 及整修事項。 四、線路擴充維護、應變搶修、零星增援、改良及遷移桿線、大樓佈纜等 建設工程施工事項。 五、用戶電話設備裝、拆、移、換機工程之設計及施工事項。 六、電信線路設備年度用料預算之編擬事項。 七、挖路連絡作業之督導及聯繫協調事項。 八、電信線路工程發包作業管理、督導、考核及執行事項。 九、長途網路之有線傳輸線路、國內公眾電報及真蹟電報非載波線路、國 內數據電路等之施工維護事項。 十、線路明細資料之製作、管理、研究改進事項。 十一、電路線路工作人員之調度及專業訓練之會辦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電信線路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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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