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交通部電信總局辦事細則
› 第25條
交通部電信總局辦事細則 第25條
本局為研擬電信重要方案、處理重要事務,由局長按期召集局務會議或臨 時召集會報討論之。其決議案由局長核定施行。專案研究或普通事務,得 由局長指派召集人或由有關主辦處室主管召集會議研商之,商決事項簽請 局長核定施行。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24條
看 交通部電信總局辦事細則 全文
第2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