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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安平港分局辦事細則 第3條

本分局設港航課、業務課、工務課、秘書室、人事管理員(兼任)及會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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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