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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布袋辦事處辦事細則 第10條

經指派擔任資訊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資訊人員培訓事項。 二、資訊設備規劃及管理事項。 三、電腦連線及網路網頁建置事項。 四、資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管理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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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