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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雄港務局過港隧道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過港隧道管理處 (以下簡稱本處) 設各課、室、站,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工務課: (一) 隧道機電、電腦等設備之保養、維修、管制等事項。 (二) 維修操作人員及收費員之排班、調記、工作督導、員工在職訓練計 畫及業務改進建議事項。 (三) 隧道行車服務及交通安全管制、事故排除及違規事件處理等事項。 二、收費站: 受益費之徵收、解繳、稽核等事項。 三、總務室: (一) 隧道之內部清潔、環境維護整理等事項。 (二) 總務事務、文書、檔案、印信、出納、員工薪津、財產車輛、物料 採購及福利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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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