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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雄港務局過港隧道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4條

本處置課長 (由正工程司或副工程司兼任) 、主任 (由高級業務員兼任) 、站長 (由高級業務員兼任) 、副工程司、幫工程司、工務員、稽查、課 員、站務員、領班、業務工、技術工各若干人,其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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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