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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販運防制法
› 第1條
人口販運防制法 第1條
第 一 章 總則
為防制人口販運行為及保護被害人權益,特制定本法。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總則」的其他條文
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人口販運:指基於剝削意圖或故意,符合下列要件者:(一)不法手段:以強…
第3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中央主管機…
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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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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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 人口販運防制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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