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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辦法所定事項,涉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主管機關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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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的其他條文

第1條本辦法依農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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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