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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功率射頻電機規費收費標準 第4條

申請型式認證審驗之低功率射頻電機屬系列產品者,其審驗費減半收費。 前項所稱系列產品,係指電信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二條所定之系列產品。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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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