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住宅法 › 第45條

住宅法 第45條

第 四 章 居住品質
新建住宅經辦理住宅性能評估達一定標準者,得予獎勵並登載於政府相關網站。 屋齡達一定年限之住宅,主管機關得酌予補助評估費用。 前項屋齡達一定年限之住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
AI 白話解釋

「居住品質」的其他條文

第39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營造住宅景觀及風貌,得補助或獎勵新建、增建、…第40條為提升居住品質,中央主管機關應衡酌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公共安全及衛生、居住需求等,訂定基本居住…第41條為提升住宅社區環境品質,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主動辦理下列事項,並納入住宅計畫:一、住宅…第42條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住宅品質之提升,得定期舉辦居住環境改善之評鑑、獎勵或競賽,並邀集相關機關、…第43條為提升住宅安全品質及明確標示住宅性能,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住宅性能評估制度,指定評估機構受理住…第44條評估機構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辦理住宅性能評估,應派員至現場勘查及實施必要之檢測,完成評估後,應製…第46條為推動無障礙之住宅,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無障礙住宅之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 第44條看 住宅法 全文第4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