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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89條

本法施行之日期及區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三十一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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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