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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 第8條

保經代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或網路保險服務,應提供具行為能力之保險客戶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註冊及身分驗證作業,並於完成註冊及身分驗證作業後,始得辦理網路投保或網路保險服務: 一、以網路方式: (一)於保經代公司或異業建置網站專區、網頁或行動應用程式(APP)投保平台載明法定相關告知事項,包括但不限於同意網路投保或網路保險服務聲明事項、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告知義務內容等,提供保險客戶閱覽、點選告知事項已讀及網路投保或網路保險服務同意後,始得進行註冊及身分驗證作業。 (二)保險客戶進行註冊及身分驗證作業時,須填寫足資驗證其身分之個人基本資料,經由身分驗證程序取得帳號。但經消費者同意,得以其網路銀行帳戶(以銀行臨櫃辦理者為限)或數位存款帳戶(適用電子轉帳交易指示類高風險交易之第一類帳戶)進行註冊及身分驗證作業。 (三)保險客戶進行註冊及身分驗證作業後,保經代公司應以一次性密碼(以下簡稱OTP)、生物辨識、行動身分識別(Mobile ID)、金融行動身分識別(金融Fast-ID)或數位憑證等方式,確認保險客戶身分,並引導保險客戶完成身分確認。 二、以親臨方式: (一)保險客戶得以親臨保經代公司或其分支機構營業處所方式申請辦理。 (二)保經代公司應以書面或其他日後可資證明之方式提供法定相關告知事項,包括但不限於同意網路投保或網路保險服務聲明事項、履行個資法告知義務內容等,提供保險客戶閱覽並簽名同意,以完成註冊及身分驗證作業。 (三)保險客戶應提供足資驗證其身分之個人基本資料。 保險客戶完成前項身分驗證作業而取得帳號密碼後,如於申請完成後五年內未再經由該保經代公司與保險公司洽訂保險契約或辦理保險服務,非經重新完成前項身分驗證,不得再利用該帳號密碼進行網路投保作業或網路保險服務。 保經代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以第一項第一款方式辦理註冊及身分驗證作業,並經消費者同意者,得以異業之會員帳戶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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